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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活动和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18年03月05日来源: 作者:点击:
 各分工会:为庆祝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,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,创建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,维护女职工合法权权益,根据市妇联、市总工会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山东实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,院工会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参加人员全院在职女教职工会员二、活动内容(一)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《淄博职业学院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》,积极开展立足岗位,为实现“十三五...

 

各分工会:

为庆祝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,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,创建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,维护女职工合法权权益,根据市妇联、市总工会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山东实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,院工会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参加人员

全院在职女教职工会员

二、活动内容

(一)开展学习活动

认真学习《淄博职业学院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》,积极开展立足岗位,为实现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建功立业活动;学习《反家庭暴力法》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提高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和能力,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打造和谐幸福家庭。

(二)开展文体活动

各分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组织开展文体活动、维权活动。活动力求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、成效良好。活动可结合各分工会实际,举行报告会、座谈会、演讲会、读书会、趣味体育活动(如跳绳、踢毽、转呼啦圈、投篮)等多种形式庆祝活动。活动用品由各分工会购置发放,每位女教职工费用预算50元,由工会经费列支。相关支出必须符合财务规定及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》(总工办发[2017]32号)中规定要求: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、代金券等,搞请客送礼等活动。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,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。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。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。

三、活动时间

3月6日至3月13日

四、活动要求

各分工会及相关部门责任人要高度重视,积极开展庆祝活动,要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宣传力度,切实做到工作到位,责任到人,确保活动开展顺利。

1.各分工会根据活动要求和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,以活动为契机,积极反应女教职工诉求,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
2.活动开展情况总结、照片等资料请于3月14日前发工会张霞内部邮箱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3月5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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